编辑: NaluLee 2018-12-11

电话:0574-

55836139、55836136 10.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话:0574-87322846 传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史涛 董初林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

9409015480000019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条款号 内容说明1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

2 招标人地址、

电话: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111号,0574-55836139

3 合同名称:物业管理项目合同

4 合格的服务来源:国内

5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0574-87322846 投标报价和货币*6 投标报价: 元/年度总价 采购预算: 1100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7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人资格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公司帐户汇出的汇票(电汇)、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 *10 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90 天11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商务条款资料12 付款方式:承包费用由院方在确认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按月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给承包方.

13 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至3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电汇;

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14 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院方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5 其他: 由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实际进场工程人数(进度)将根据项目实际来确认.故每月结算金额是以每月实际在岗人员乘于合同确认的人均单价来计算.医院正式运行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本合同约定的人均单价来增减人员. 第一年合同人均单价不予调整,第二年、第三年签订合同时,如国家调整过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金标准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中标服务费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的有关服务招标的规定,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中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规定 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商,均应通过宁波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 宁波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需符合的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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