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12-11 |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6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办公用房改造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 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地址 扬州市 建筑面积 4458.9 M2 建筑总高度 20.56 M 建筑层数 地上四层 耐火等级 二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独基 结构体系 框架 送审日期 2013-12-31 勘察单位 ―― 资质等级 ―― 设计单位 扬州市东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其它:
1、节能设计说明第1.3条最后称:应苏JG/J050-2012的5.2.2的规定:HX板实际使用厚度应在热工计算基础上增加5mm.但在第1.6条节能构造做法在屋面
一、二和外墙及冷桥的外保温层厚度并未增加5mm,屋面一厚度应改为
45、屋面二改为50,外墙和冷桥应改为25mm.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潘长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2 2014.1.8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强条"之处:
1、设计说明第14.4.1条称:将分为2个防火分区:机关南楼为一个防火分区,西侧食堂和北侧办公楼为一个防火分区,两楼之间的距离漏尺寸,约为3.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