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8-12-14
DYETDZZC2014-4# 中共东营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组宣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共东营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中共东营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宣部委托,对本询价项目进行采购.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共东营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组宣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电脑、打印机等,具体情况及采购清单详见询价文件.预算资金97990.00元.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具体情况如下: A包:中共东营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台式电脑3台,预算资金18000.00元;

B包:组宣部电脑、打印机等,预算资金79990.00元. 供应商不能对各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否则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企业财务资信良好;

3.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以及履约合同能力,认可本项目询价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4.具有良好的销售信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无质量投诉案件发生;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综合单价,数量按询价文件采购数量计算总报价.项目结算时最终成交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数量据实调整.供应商最终报价应为所供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所有价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成本费、到达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车费、安装费(或安装调试费)、税费、保险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

2、报价币种: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供应商于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9:30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询价室(府前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楼302室).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不得采用传真方式,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其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1、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若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

1、2款资信证明的,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未提供资信证明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询价文件中确定的 供货时间 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 供货时间 以后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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