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12-15 |
1 采购清单 1.
中江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含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会议服务、食堂劳务派遣及职工就餐服务、车辆停放管理、水电系统维护、设施维修维护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电梯、消防、安防监控、光彩工程、会议音控及LED和全县高清视频会议等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项目位于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一段618号,占地4709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483.61平方米). 2.中江县市民中心日常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会议服务、车辆停放管理、水电系统维护、设施维修维护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消防、安防监控、光彩工程等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项目位于中江县二环路西二段(中江县博物馆旁),占地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 3.仓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位于中江县仓山镇解放路仓山镇政府内).
2 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根据合同约定和机关办公区实际,配备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四、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物业服务方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内控管理制度等;
五、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服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对服务及质保、售后的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
(一)服务人员不少于69人,其中: 1.项目主管不少于2人(其中县集中办公区不少于1人,中江县市民中心不少于1人),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提供证书及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负责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和市民中心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综合协调及对服务人员的管理;
2.系统维护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集中办公区不少于3个、中江县市民中心不少于1个),服务团队具备水电系统操作控制和维护、消防、安防监控、设施维修维护等能力. 3.安保人员不少于22人(其中:集中办公区不少于18人、中江县市民中心不少于4人),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保卫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入职需提供保安员证. 4.会务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县集中办公区不少于5个,中江县市民中心不少于3个),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身高不低于155cm,形象气质佳.负责会议服务和会议系统设备的操作等工作;
5.日常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24人(其中: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不少于19人、中江县市民中心不少于4人、仓山政务服务中心不少于1人),负责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6.绿化养护员不少于2人,负责县行政集中办公区的绿化养护工作;
7.食堂管理服务不少于7人,其中: (1)主管不少于1人,负责县行政集中办公区食堂的日常管理,收银工作;
(2)厨师不少于3人;
(3)勤杂工不少于3人. 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1.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职业道德的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