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8-12-18 |
附件:《湛江市建设工程综合评价法》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监察局 2014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印发 附件: 湛江市建设工程综合评价法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项目,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综合评价法适用于一(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才能承担的工程项目,或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 第四条 采用综合评价法应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合理、量化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综合评价法的构成 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独立的章节载明综合评价法的评价内容、评审因素、评价标准、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评价所涉及的各项标准和条件应明细化. 为便于投标人阅读理解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以表格的形式表现经量化的标准和条件. 第六条? 综合评价分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值组成,总分为100分(商务标包含投标报价、企业信誉、企业诚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奖项).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标、商务标评价因素及其权重的量化标准.
(一)勘察设计招标技术标占90分,商务标占10分;
(二)施工招标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
(三)监理招标技术标占10分,商务标占90分. 第七条 各单项评价因素的分数跨度必须科学合理,并列出详细的得分标准.通常情况下,技术标单项分数的跨度从0到4分,超出上述范围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在备案时须向招投标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作出充分说明,并对其合理性、公正性负责.
第三章?招标文件评价因素的编制 第八条? 招标文件的各项评价因素设置要求如下(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若干项评价因素,当"设置内容"缺项的分数增加至报价得分):
(一)勘察、设计招标 序号 设置内容 最高分值 说明
1 勘察设计方案
90 技术标;
"暗标"
2 企业业绩、奖项
3 商务标
3 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2 商务标
4 报价
5 商务标
1、勘察设计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设定具体的评价因素,并设置合理的评价分数,评价因素例如有:概念、规划、景观、建筑外观、使用功能、交通、经济节能等.
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1)业绩:是近3-5年类似专业且工程造价或工程规模达到招标项目的60%及以上的工程业绩,根据设计合同或者图纸审查合格证或者中标通知书为确认,每完成一项加0.5-2分,获得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奖项:指近3-5年来获得地市级或省级或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一奖项加0.5-2分,同一项目,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根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奖项 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