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8-12-18 |
五、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六、交付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供货时提前1天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双方现场开箱检验.所有产品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开封清点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设备开机检测异常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终止合同.
八、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所有设备并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提供了全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项目全款.
九、其他要求: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原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向监管机构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 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 是指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1.4 集中采购机构 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 采购监管部门 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 谈判供应商 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 合格供应商 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应商. 1.8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 1.9 质疑人 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 1.10 货物 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参加谈判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应以中文和/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2)供应商交付货物时须出具货物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国家检验证明. 1.11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2关于进口产品: (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2)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3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