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8-12-18 |
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理、颁发和管理工作.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属地、分级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镇、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4.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理、颁发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建设工程项目和对其它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安全评价的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8.组织拟订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六)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 1.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在项目单位报送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审查有无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政策内容. 3.办理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项目立项手续,并对有关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推动完善区内相关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5.参与对全区不符合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6.按照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时,对没有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7.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负责本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
(七)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1.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将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的安全审查意见,作为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前置条件. 5.将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纳入我区中长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督促全区商业、批发零售业、拍卖业、旧货商品市场、废品回收站、成品油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其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7.承担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8.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 10.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和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 11.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12.对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13.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