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12-22 |
一、体检安排: 此次体检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组织实施,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8:45前到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即民安路3号)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后果自负.
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请于体检当天每人带备60元到医院交给工作人员.
4、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5、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