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8-12-23 |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5433148 传真: 邮编:528216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张先生、霍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6300101 传真:0757-86368680 邮编:5282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543314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张先生 联系
电话:0757-86300101 发布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详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采购内容:有为小学校园文化配套设施采购. 报价要求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总报价应包括的费用:材料购置费、人工费、进场运输费、售后服务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含安装所需材料)、调试费、各项税费、交易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和条件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95%;
余下5%作为项目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中标人申请收款时须提供中标人开具的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完工期及供货地点 完工期:以签订合同生效之期起30天内完成竣工和验收合格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的包装及运输 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各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验收标准 中标人安装完成的工艺成品要求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有为小学校园文化配套设施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采购人所购货物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损坏,中标人应给予无条件更换. 质保期间,电子产品如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因采购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任何时候,中标人均不能免除因工艺成品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