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8-12-31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5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3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性文件 7.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性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性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性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参考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性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投标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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