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1-01

针对区域危险废物处置场运营时间长、环境风险大的特点,开发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风险评估技术;

选择典型危险废物(预)处理产物进行风险评价,建立长期稳定性评价方法;

针对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的特点,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操作技术规程. 4.项目主要考核指标 (1)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危险废物焚烧、安全填埋、(预)处理等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关键技术、材料、药剂和设备,申请4-6项国家发明专利. (2)应用研发的新型焚烧炉关键技术,建成处理规模在20t/d以上的危险废物焚烧示范工程,具备安全稳定运行300天/年以上的能力,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发达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 (3)提出适合我国特点的危险废物填埋技术体系,应用研发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建成处理规模在30t/d以上的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示范工程,填埋场设计安全期在50年以上. (4) 应用研发的(预)处理药剂和技术,建成处理规模在20t/d以上的危险废物(预)处理示范工程,处理的废物在最不利的填埋环境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 (5)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操作技术规程,建立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技术优选和风险评价方法,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决策支持软件. 5.项目支持年限 2007年7月至2010年12月6.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本项目预算总经费为6000万元,其中国拨经费控制额1200万元,企业、地方和承担单位匹配4800万元.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从事危险废物技术研发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要求由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本重点项目的任务落实只针对项目整体进行,可以由一家单位承担,也可以由多家共同承担,下设课题不超过4个.对于多家共同承担的,由研究单位自行组合形成项目申请团队(同一个课题组只能参加一个申请团队),并提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召集人,由项目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申请.本项目采取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申请项目的研究单位的组合,不针对项目内具体课题进行评审. 2. 项目申请要提出项目分解(包括任务分解及经费分解)方案,并提出项目课题安排及承担单位建议. 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独资企业和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均可承担本项目或课题. 4.重点项目课题责任人必须是法人,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组长.课题组长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55周岁以下(截止指南公布之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过去三年内没有863计划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5.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共同申请本重点项目,项目申请单位超过一家时,应确定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项目召集人,其他单位应与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就项目申请签订合作协议. 6.课题组长申请及负责的科技部三大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973计划)在研课题累计不得超过一项,同时可参加一项课题(申请或在研);

每个参加课题的技术人员最多只能参与三大计划中两项课题的工作.科技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借调的与863计划相关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 7.申报程序和要求: 本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申报.申请指南在科技部及863计划网站上公开发布. 8.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柯兵张书军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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