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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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询价项目要求
一、商务需求一览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偏离选项
1 交货地点 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安装完毕. 不可负偏离
2 交货期限 2.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在七日之内,运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毕. 2.2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交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如果供应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4供应商不能交付产品时,供应商向甲方偿付产品款总额5%的违约金. 不可负偏离
3 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不可负偏离
4 报价方式 以人民币报价,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款、税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关税等所有费用,均应列入货物总报价. 不可负偏离
5 货物要求 5.1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询价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货物,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5.2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不可负偏离
6 项目验收 6.1. 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卖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等进行检查. 6.2 .货物检查完成以后,如无质量问题,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并提供验收报告;
6.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询价文件和询价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4.卖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6.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6.6.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必须在30个日历日内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验收合格.30天内不能更换的或更换的验收不合格,按逾期交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不可负偏离
7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7.1保修期一年,自验收之日起计算. 7.2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体进行维修和附件的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地震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7.3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即成交供应商派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4保修期外的服务要求:免费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不可负偏离
8 包装要求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湿、防潮、防锈、防雨、防腐、防碰撞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负责. 不可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