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1-04 |
⑦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37.8 工作节点管理
1、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等事宜.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按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凡要求签订合同前提交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中不需附其复印件),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未提交或提交虚假的证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37.9 履约管理
1、履约保证金 1.1为了确保卖方能全面、及时的履行自身的全部合同义务,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卖方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保证.(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否则,成交无效,投标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暂时扣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卖方完全履行本合同时为止. 1.3卖方完全认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督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应买方要求暂时扣留履约保证金的行为,认可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均只由卖方承担. 1.4履约保证金或者扣除相关金额的剩余部分保证金,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十五天后,由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卖方.
2、违约责任 4.1 卖方责任:卖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供货质量,且不能超越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4.2如卖方不能交付货物,买方有权先行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 4.3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应当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
卖方逾期交货达10天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卖方时生效. 4.4如卖方发生以下违约行为,买方不仅有权解除合同,申请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留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需要进行商品检测的,卖方还应当承担该商品的检测费用,并依法接受其它法律法规的处罚. 4.4.1.拒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4.4.2.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4.3.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4.4.4.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4.4.5.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4.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4.7.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5若卖方违约且不及时纠正,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对卖方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视其情节限制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参与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投标资格. 37.10 特别要求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后期因招标人要求对颜色、材料消耗和工艺难度的采购物品所进行的调整其价格不予变动,若所采购物品尺寸、材质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 (3)备品备件: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质保期满后两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以及备品备件的不变价格,但不计入投标总价.如市场涨价则按原价格供货,如市场降价则按市场行情定价供货. (4)人员培训: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使用、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组装、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的培训计划中标人详细提供,且费用由中标人提供. (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提供货物,并保证质量,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拒绝付款. (6)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果招标文件中对相关厂家资质有要求,则替代品牌厂家资质也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7)质保期: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供应商承诺的原厂商免费质保期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备品备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并实行终身维护.货物如在验收后3个月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须在15天内无偿给予更换. 37.11 特别提示 本项目电子版(存储介质为光盘或U盘)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