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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XXXXX―XXXX 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 Practice technical guide for circular economy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XXXX-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生产工艺及循环经济要素分析
2 6 行业循环经济途径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钢铁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行业循环经济生产实践技术
8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将适时修订. 引?言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推动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总结研究钢铁行业企业循环经济先进技术、实践经验和典型模式,向中小企业进行推广,特制定《循环链接实践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国家标准.本标准可作为钢铁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依据,是钢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生产工艺、循环经济要素、循环利用途径以及先进实践技术等. 本指南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本标准中钢铁联合企业指包括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的长流程炼钢生产企业,不包括采矿、选矿、铁合金工序.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05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 HJ/T
274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术语和定义 循环经济实践技术 practical technology of circular economy 指与我国某一时期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已在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和工业领域中得到一定规模应用的,适用于不同应用条件的一项或多项先进、可行的循环经济工艺技术和管理方法. 二次能源 secondary energy 由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加工或转化得到的其他种类和形式的能源. 基本要求 应运用循环经济发展理论,采用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资源和能源开发、产品生态设计等措施构建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与结构. 应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设备. 应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并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布局,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 应尽可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应通过产品流和废物流链接,在生产单元之间进行废弃资源交换利用、能量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行业或企业内部资源、能源最大化利用. 应与相关产业、社会进行物质代谢循环,向社会提供余热和副产品(煤气、蒸汽、热水、钢渣和高炉渣等),积极消纳社会废弃物(废钢、废塑料、废轮胎、各种合金返回料等),形成生态产业链. 生产工艺及循环经济要素分析 生产工艺 我国钢铁行业按其生产产品和生产工艺分为长流程生产和短流程生产两大类型.长流程型企业主要包括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工序;
短流程企业包括炼钢、轧钢等生产工序.本标准规定的钢铁企业主要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钢铁工业主要生产工序及循环经济产业链示意图见附录图A.1. 循环经济要素 可循环利用废水种类及来源 可循环利用废水种类及来源见表1. 主要废水种类及来源 序号 工序 废水种类 去向 烧结(球团) 净、浊环水系统排污水 循环利用、串级利用 焦化 剩余氨水、酚氰废水、除尘废水、蒸汽凝结水 循环利用、返回系统消纳、脱酚蒸氨后进入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可供高炉冲渣或烧结混料,或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 炼铁 高炉冲渣废水、高温煤气净化系统废水、高炉及热风炉冷却水 循环利用或排入总污水处理厂 炼钢 转炉煤气湿法净化回收系统废水、连铸废水 循环利用或排入总污水处理厂 轧钢 直接冷却废水、间接冷却排水、层流冷却废水、石墨废水、酸性废水、浓碱及乳化液废水、稀碱含油废水、光整废水、湿平整废水、磷化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六价铬 循环和串级利用,经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总污水处理厂 可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种类及来源 可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种类及来源见表2. 可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种类及来源 序号 工序 固体废弃物种类 去向 原料场 含铁尘泥、含煤尘泥、石灰石粉尘 分类回收利用 烧结(球团) 烧结除尘灰 综合利用 焦化 煤粉尘、除尘地面站捕集粉尘、湿法熄焦焦粉、焦油渣、再生及蒸馏残渣 返回上煤系统、作为燃料返回烧结厂、混入焦油回收利用 炼铁 高炉渣、瓦斯灰、瓦斯泥、除尘灰(泥)、废耐火材料、废水污泥 回收提炼铁、锌、铅、钾、钠元素后作为原料回收利用或作为建材掺合料等进行综合利用. 炼钢 钢渣、除尘灰(泥)、氧化铁皮、废钢、废耐火材料、脱硫渣等 分选出金属后返回生产利用或进行资源化利用 轧钢 除尘灰、水处理污泥、氧化铁皮、锌渣(尘) 返回炼铁、炼钢进行综合利用或送至其他行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可回收利用二次能源种类及来源 可回收利用二次能源种类及来源见表3. 可回收利用二次能源种类及来源 序号 工序 可回收利用二次能源种类 去向 烧结(球团) 烧结矿显热、烧结烟气显热、球团矿显热 回收并梯级利用供点火和热风烧结,干燥、预热生球,或用于余热发电 焦化 红焦显热、焦炉烟道气余热、焦炉煤气 余热发电、干燥装炉煤、加热炉燃料、制取纯氢、化工原料 炼铁 高炉渣显热、高炉冷却水显热、热风炉烟气显热、高炉煤气余压、高炉煤气、高炉煤气显热 焦炉、加热炉或锅炉的燃料、余压发电、燃气发电 炼钢 钢坯显热、钢渣显热、转炉煤气显热、电炉烟气显热、转炉煤气 作为炼钢烤包等燃料、燃气发电、预热废钢、余热发电 轧钢 加热炉烟气显热、加热炉冷却水显热 余热锅炉发电 行业循环经济途径 减量化途径 铁元素 根据产品全生命周期理论分析设计生产过程,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减少进入生产过程的物流资源消耗,采取多用废钢和提高各生产环节金属回收率的措施,降低企业铁钢比和吨钢矿石消耗量. 应采取优化炉料结构、提高入炉矿品位、实行铁水全预处理等方式,达到以合理配比的烧结矿和球团矿为主、以副产品和废弃物产品化为辅的炉料结构. 应最大限度利用含铁废弃物,包括废钢、渣钢和含铁尘泥等,减少铁矿石及其它天然矿物资源的使用. 水资源 应采用焦炉干熄焦技术、高炉干法除尘技术、转炉干法除尘技术等行业推广的不用水或少用水的节水工艺、技术设备,积极采用城市中水,实现源头用水减量化. 应采取措施对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或串级利用. 应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先进水处理技术,采用清污分流、循环供水、串级供水等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效率. 应采用节水冷却技术与设备,如蒸汽冷却、蒸发冷却、管式强制吹风冷却等. 应配套循环用水技术所必须的计量、监控等技术与设备. 能源 大、中型钢铁联合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和工序间的衔接配合,减少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 新建焦炉必须同步建设干熄焦装置,最大程度回收红焦显热. 新建型材、线材、薄板坯轧制生产线应采用连铸坯热送热装技术,并应提高热装率和热装温度,新建中厚板生产线宜采用连铸坯热送热装技术. 资源化及再利用途径 固体废弃物 原料系统、混合料系统、烧结机、链篦机-回转窑、带式焙烧机、竖炉、冷却机、成品整粒系统、成品储运系统的除尘设施回收的粉尘,应返回工艺系统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烧结球团单元: 烧结、球团焙烧烟气应采用副产物能综合利用的烟气净化技术;
烧结机头电除尘器
三、四电场除尘灰宜单独收集、综合利用;
烧结、球团厂(车间)冲洗地坪排水和湿式除尘器排水中所含尘泥应返回生产系统回收利用. 炼焦单元: 煤粉碎机室除尘器捕集的煤粉尘应返回上煤系统. 焦处理系统、装煤和出焦以及干法熄焦的除尘地面站捕集的粉尘宜送烧结厂作为燃料使用;
湿法熄焦产生的焦粉经脱水后宜送烧结厂作为燃料使用. 炼铁单元: 炼铁炉渣应全部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应采用炉前水淬技术处理,用于生产矿渣微粉或作为水泥的掺和料使用;
炼铁干渣应回收渣中铁素后用作建筑材料;
含铁、锌、铅、钾、钠元素较高的含铁粉尘宜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炼钢单元: 钢渣应全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宜采用热闷、滚筒处理工艺粒化,应设钢渣磁选分选线,分选出的金属返回生产用作炼铁烧结矿原料、炼铁熔剂等,尾渣进行资源化深加工利用,用于道路材料(但使用前须作陈化处理)、生产钢渣水泥、钢渣用于农肥与土壤改良剂、烧结配料等;
转炉冶炼、精炼、铁水预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和转炉煤气净化尘泥应回收利用. 连铸火焰切割机、火焰清理机熔渣及金属废料应送炼钢炼铁综合利用. 轧钢单元: 轧制过程产生的切头、废品应回收,送炼钢利用;
轧钢加热炉炉渣及火焰清理机、火焰切割机熔渣及锯切锯屑应送炼钢、炼铁综合利用;
轧钢除尘灰、含铁尘泥应综合利用;
氧化铁皮宜采用高附加值的利用方式用于硅铁合金生产、还原铁粉生产及化工行业综合利用;
酸再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铁粉应回收后送其他行业综合利用,宜深加工生产高品质氧化铁红产品;
热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锌尘和锌渣应回收提取锌. 废水 应根据各生产工序水处理系统及其排水的水量、水质建立相应的循环水系统,并应建设工序间的串级水系统和全厂性集中污水处理厂,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废水资源. 烧结、球团生产单元 循环水系统及湿式除尘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应串级使用和循环利用;
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可供浊环水系统作补充水,浊环水系统排污水可供配料使用. 炼铁生产单元 高炉炉壁冷却水应采用软水密闭循环冷却水系统;
高炉煤气净化应优先选用干法除尘技术,湿法除尘水经沉淀去除悬浮物、水质稳定处理后循环使用,有少量循环系统排污水可作高炉冲渣水系统补充水,或排入总污水处理厂;
高炉冲渣水经沉淀或过滤后循环使用;
铸铁机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转炉炼钢生产单元: 转炉煤气净化系统优先选用干法除尘技术,湿法除尘废水经沉淀去除悬浮物、冷却、水质稳定处理后循环使用,有少量循环系统排污水,排入总污水处理厂,或进入其他浊循环水系统使用;
连铸坯冷却水经沉淀、除油、过滤、冷却、水质稳定后循环利用;
?? 连铸二次冷却水处理后应循环使用. 轧钢生产单元: 热轧废水经沉淀、除油、过滤、冷却后循环和串级使用;
冷轧对含一类污染物(Cr、Ni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