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1-09 |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 护校安园 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根据督查重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于9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6日至8日对各地、各高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庞晓东,
电话:0371-6969177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 护校安园 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5年8月27日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国教督办函〔2015〕28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 护校安园 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2015年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经研究,拟于9月8日至18日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工作暨 护校安园 行动落实情况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护校安园 行动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教育信息化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开展情况、地方政府履职情况等(督导重点详见附件1).
三、督导组织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抽调人员参加督导.部领导带队成立8个重点督查组,对16个省(市、区)进行督查;
其他15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省级教育、公安部门选派人员组成督导组交叉检查,每个交叉督导组由省教育行政或督导部门1名厅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省公安机关1名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组成(共5人).
四、督导方式 此次督导采取各校自查;
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
市(地、州、盟,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重点抽查;
教育部领导带队重点督查,省教育、公安部门联合交叉督导的方式进行.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9月2日前,各地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自查,一是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二是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各高校对照督导内容开展全面自查.
(二)省市抽查.9月6日至8日,省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各县自查报告,统一组织省、市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对各县、各高校进行抽查,原则上应确保每个市抽查县不少于2个,高校不少于1所,并于9月11日前向我办报送省级督导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