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1-12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每失信一次扣1分,直至报价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磋商保证金 金额:26000.00元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或电汇凭证形式(不收取现金) 收款单位: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东坝分理处 银行账号:2227

2401 0400

05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8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同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 交款时间:中标后,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 原渠道退回缴款账户

9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

电话:0839-3307878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

电话:0839-3307878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负责答复;

对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亿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

电话:0839-330787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 联系

电话: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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