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1-14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根据派遣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75人,派遣到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非在编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应聘交警支队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见《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山东省内常住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八)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报名程序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7月12日2.报名地点:泰安市红门路34号院内北一楼扬帆公司(泰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院内). 3.报名步骤: (1)报名者从网站http://www.tayfzj.com上下载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按表格填写要求分别认真填写. (3)填写完毕电子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发至指定
邮箱:[email protected](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所报职位). (4)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材料,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