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1-22 |
政策动态 福建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塑料婴幼儿食品接触材料实施严密监管 近年来,欧盟、加拿大、美国(部分州)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技术法规,限制进口含双酚A的塑料婴幼儿奶瓶.近期,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5号),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 为了严把进出口塑料婴幼儿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关,福建检验检疫局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严格进口塑料婴幼儿奶瓶、儿童塑料水瓶、塑料点心罐等商品的审单和抽样检测工作,批批要求进口企业提供有关制造材质的声明,对以聚碳酸酯为材料的婴幼儿奶瓶一律不得入境;
对申报为聚芳砜、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为材质的婴幼儿奶瓶,批批抽样送实验室进行双酚A项目检测.二是加大对出口至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的塑料婴幼儿奶瓶、儿童塑料水瓶双酚A项目的抽查检测力度.三是积极收集和研究国内外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做好有关双酚A项目检测的各项准备.(检监处) 检情预报 日本植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案对我省农产品输日贸易的影响 日本植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修订案的大部分内容将于2011年9月7日起生效.该法规的实施,将对我国农产品、特别是植物及植物产品输日产生双方面影响:一是日方可能利用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调控相关产品贸易.日本在制订并公布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同时,提出了一个风险分析依据不足的 临时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其中多数是已在日本广泛分布的有害生物、经济意义不大的有害生物,甚至包括一些腐生性生物;
即使是相对科学合理的 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也备注了 日本植物保护站可能会对未列入名录中的生物体采取植物检疫措施 ,这为日方在有需要时以技术措施之名行贸易壁垒之实埋下了法律依据的伏笔.二是针对中国相关植物及植物产品新增加的产地检疫、出口前实验室检测要求,如针对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寄主植物要求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等,将增加相关产品出口检疫程序和成本. 日本是我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市场,输日植物及植物产品主要有蔬菜、水果、粮谷、竹木草制品、中草药等.2010年,仅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输日植物及植物产品就达2.41亿美元. 福建检验检疫局建议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加强对交涉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反馈我方对日本植检新法规的关注和意见,敦促日本修改、调整其措施.如,建议按照植物检疫国际标准,大幅修订或取消临时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从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删除已在日本广泛分布的有害生物;
鉴于尚无中国发生李痘病毒的官方报道,建议取消对中国产李痘病毒寄主植物的产地检疫要求;
同时建议日方在制定和实施检疫措施时考虑SPS协议中区域化原则的规定,不必对产自一个国家各地区的相关产品采取一刀切的措施.二是跟踪日本植检新法规的修订、实施情况,做好对相关产品出口企业的信息通报和预警工作.三是加强出口日本农产品的检疫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出口种苗注册基地的疫情监控和监管,做好实验室检测工作,确保输日产品顺利出口.(动植处) 国家质检总局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作出调整:一是禁止进口都县从12个减少至10个,允许日本山梨、山形2个县2011年5月22日后生产的符合我国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