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1-27 |
二、采购设备的要求及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应当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要求;
设备应当是生产厂家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
3、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09年10月30日1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逾期报价的本中心不予接受.
2、对于一个询价项内的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修费用,采购方除支付报价单所列款项外无需为取得该货物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可以不对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5、供应商的报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将会被拒绝.
6、供应商须按照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函、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1、2),报价表中应详细说明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
(2)产品质保的相关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在本中心登记备案的可不提交. (5)大棚薄膜及遮阳网样品各1平方米. 报价文件应当签章齐全,报价表中所有项目都应当填列完整,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须填列详细,货物单价填列清楚,要求提供的材料应当提供齐全,否则询价小组可以视为对询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而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后20天.
7、供应商在报价时,应保证提交的报价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8、经询价小组评审并公示确定询价结果后,由中心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确认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确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到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
9、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承诺的时间内运送、交付货物及货物凭证、商业发票、保修凭证等货物应有的凭证.货物的商业发票应当是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货物凭证应当是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凭证.
10、成交供应商无故逾期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11、供应商应当保证提供的货物的合法性,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购买单位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在交付货物前应通知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13、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对质量部门的验收标准,双方应予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