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1-27

16 8.1 投标答疑 疑问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传真

电话:020-86669469 并扫描传至:EMAIL:[email protected] 疑问的提交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迟到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解答.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招标人将通过书面方式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17 17.1 投标文件 份数 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

18 19.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提交时间: 2016年月日时分至 2016年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时分.

19 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正.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发包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20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百分制综合评分评标法.

21 27.1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22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一、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 招标人 (即发包人)指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1.2 投标人 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 监理人 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 1.4 招标代理 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5 设计人 指本项目设计单位. 1.6 招标文件 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7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8 书面函件 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项目能按期、优质完成.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4工程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5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 2.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及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3.2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3.3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专业配套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4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清楚进入项目现场的一切风险,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责任和风险,进入现场后,由于外界及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也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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