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1-27 |
条款号: 16.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条款号:20.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 项目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投标人 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 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 招标文件 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 书面文件 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 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 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