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2-04

(四)考察公示 组成专门考察组,到体检合格人选所在院校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面谈交流(面试)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并研究确定岗位,安排到岗工作;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分批办理聘用手续(12月底前),本科生于7月底前一次性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选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五、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所有选聘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由烟台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博士研究生前2年安排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硕士研究生前2年安排到乡镇(街道)挂任科技副镇长或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本科生前2年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

(二)试用期及职务评聘.所有选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可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三)后续管理.实行有计划的精准跟踪培养模式. 博士研究生:①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期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满2年后,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县(市、区)党政班子或相关市直部门副职;

②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期满未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担任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满3年,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县(市、区)党政班子或相关市直部门副职. 硕士研究生:挂任科技副镇长或街道办科技副主任2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适应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即:①回原市直单位工作,表现优秀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市直部门公务员岗位;

②志愿在基层工作、有发展潜力的,结合个人意愿,可调任乡镇(街道)党政班子副职,进行重点跟踪培养. 本科生:乡镇(街道)锻炼2年期满后,回原市直单位工作,作为储备干部重点培养,表现优秀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调任市直部门公务员岗位.

六、有关待遇 所有选聘人员在烟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内享受烟台市 优才卡 有关待遇,可按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服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烟台市有关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享受副高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待遇,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正高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待遇.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4万元购房补贴,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2万元购房补贴,挂任科技副镇长或街道办科技副主任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本科生乡镇(街道)锻炼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每月发放800元生活补助.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退还部分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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