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2-06 |
(二)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高新区分园)优惠政策 1.对新进区具备世界一流水平、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经产业发展推进委员会组织评审后,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经产业发展推进委员会组织评审后,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金扶持.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来区工作满一年后,在区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最高可享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助. 2.对新进区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其创业项目经评审后,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来区工作满一年后,在区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最高可享受50万元的购房补助;
其创业项目根据评审确定的类别,对取得具有一定竞争影响力的机构资本投入的,根据风险投资总额的20%,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风险跟投支持. 3.实施 蓝海英才计划 ,对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省 泰山系列 人才、市 双百计划 人才及相应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区级资金补助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提供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年贴息总额为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总额的50%;
办公、经营用房给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