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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11.7修改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2013.5.1实施);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12.1实施);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1实施);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3.1.1实施);
《山东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6.3.1施行);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1.1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996.12.14 实施,2001.12.7修正);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 2.2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3合理性分析 3.1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的规定,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 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2规划选址 项目选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玉清西街以南、创业路以东.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9°02′96″、北纬36°73′91″,项目四周均为其他企业厂房.项目厂区所在区域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完善,交通、通讯十分方便,适宜该项目的建设. 项目用地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概况见附图2. 3.3三线一单 2016年10月26日环保部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提出 三线一单 的约束机制,具体为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潍坊市现在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现就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 (1)根据《山东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潍坊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3. (2)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用电均来自市政配套设施,不直接取用自然资源,相对区域水、电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所在区域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完善,交通、通讯十分方便,适宜该项目的建设. 4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组成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2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设置低压成型机、倾转式熔化炉、立式精炼机、抛丸清理机等配套生产设备 公用工程 供水 由潍城区自来水公司提供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无生产废水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