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2-09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货物主要技术参数,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者申明与招标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4)货物满足本项目采购信息中列出的资格(资质)要求. 16.4投标人应注意,在货物主要技术参数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必须优于招标货物主要技术参数的要求.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提交 投标资料表 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7.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 投标保证金应按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方式提交. 17.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7.1和17.3条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8.5条的规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7.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无息). 1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 17.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有严重扰乱开标评标会场秩序的情况.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文件应自本须知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 投标资料表 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不接受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情况的除外). 19.2 投标文件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且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单独装订后密封. 19.3 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在投标文件上盖章和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 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盖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必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和盖章才有效. 19.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投标文件袋加以密封,并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名).为方便开标唱标,应将 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在开标信封内,开标信封须单独提交.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用于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0.2封套: (1)注明 投标资料表 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 在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30时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方,递交地点应是 投标资料表 中指明的地址 21.2 招标方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方.修改或撤回须得到投标人法人授权. 23.2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3.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7条的规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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