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2-11 |
农村集体 三资 监管中存在的:工程建设没有执行招投标,村级资产资源台账填写不规范,村级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履行不到位,村级财务开支报销发票使用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对我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造成了影响.
为进一步加大对村级财务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入开展村级财务及农民负担专项治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村全面开展农民负担及农村集体 三资 监管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3年2月1日至3月10日) 在区级检查之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检查内容的四个方面,在本镇(办)范围内逐村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范围为2012年1月至12月的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必要时有关经济合同和在建工程可以延伸到以前年度进行追查. 自查要重点检查资产资源使用情况、经济合同出租履行情况、资产资源拍卖、招投标以及村级在建工程招投标执行情况,并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等经济合同清理规范统计表和涵江区农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清理规范统计表.详见附表
2、3,附表要于3月10日前,一式一份送交区农业局经管站.
(二)区级抽查(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检查工作由区纪委党风室牵头,第3纪工委和区农业局专题负责,第
4、第5纪工委具体实施.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看材料、查会议记录、会计凭证、资产资源台账等方式进行.各村的账要统一记到2012年12月31日止,不得拖延. 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镇分管经管工作的领导要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代理会计要负责收集各村资产资源台账、经济合同材料及会议记录、在建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材料,以村为单位存放备查,不得缺漏.
(三)问题整改(2013年3月21至4月20日)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会当场把问题反馈给乡镇.各乡镇要针对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在1月内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区农业局经管站和区纪委第3纪工委及党风室. 区纪委、农业局将跟踪各镇村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村,将视情况按照涵农综[2010]123号要求,对违反村集体 三资 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四)建章立制 区农业局将会同区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建章立制,以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各乡镇、街道也要针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莆田市违反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涵江区村集体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规定,特别是要对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村干部补贴标准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 涵江区农业局 中共涵江区纪委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抄送:市农业局、市减负办,存档(2) 附件1 农村集体 三资 监管工作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