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2-11 |
(二)电路制作赛评判规定: 电路制作赛中,《电路创新评判规定》相关条款仍然适用,又属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判为 不合格 . 1.事先对套材的元器件进行了加工处理;
2.不按图纸和说明所规定的事项完成的作品,自行增减或变动元器件;
3.印刷电路板出现虚焊、搭焊,不能持续显示电路功能(持续显示10秒以上为合格);
4.元器件和印刷电路板引出导线或搭桥导线没有从无铜箔面插入线孔后焊接,而直接在铜箔面焊接;
5.焊接后未剪去元器件过长的引脚,印刷电路板的引出导线颜色发生错乱.
四、名次评定 电路创新赛中,答题正确多者列前,答题正确数相同,用时少者列前,据此排列创新赛名次. 电路制作赛中,制作 合格 的,用时少者列前;
用时相同则并列,据此排列制作赛名次. 选手项目总名次依据两单项名次之和(不得缺一项),少者列前;
若相同,总用时少者列前. 附件5: 2011年绍兴县青少年电子制作比赛 简易机器人项目竞赛规则
一、竞赛内容 现场制作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独立完成简易机器人的制作和调试任务. 定点行走赛:选手使用现场制作合格的简易机器人,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定点控制行走比赛.
二、竞赛规定 1.现场制作赛时选手自带未经处理、制作过的指定套材(自带器材的质量与数量各自负责.处理和制作过的部件、样机不得带入赛场)以及焊接和制作工具(包括烙铁架),现场不提供工具、零配件和耗材,选手之间不得相互借用和调剂.比赛中不得使用模板,电动及半自动工具.各参赛选手的赛场和序号,赛前由组委会确定.进场后由裁判在同一的部件上做记号.在指定赛场、按时独立完成制作和调试任务,并将简易机器人调节为30秒以内的定时功能.成绩当场公布,只进行一轮竞赛.现场制作赛未完成的选手,不得参加定点行走赛.定点行走赛是在现场制作赛的基础上进行定时调试后,进行两次行走,成绩当场公布.简易机器人的电源为3节五号干电池. 2.制作和调试时间 现场制作赛:现场制作时间为60分钟;
定点行走赛:调试时间均为15分钟,原则上选手调试场地即为该选手的比赛场地.
三、竞赛流程 1.检录:参赛选手应按所参赛项目规定的检录时间到检录处报到,未接受检录者作自动弃权论,已接受检录者不得擅自离开检录场地. 2.入场:参赛选手在检录裁判的带领下进入相应的赛场,对号入座.出示参赛证和自带器材,准备接受赛场裁判的检查. 3.宣讲:各赛场裁判组长宣讲竞赛注意事项. 4.检查:选手自带焊接工具及竞赛套材,经裁判检查认可. 5.开赛:根据发令裁判长 开始 的口令,开始进行现场制作. 6.完成:参赛选手在初步完成后,作必要的调整和调试,就可以起立、报号、离座(站到走廊中),完成这三个动作后,该选手的竞赛计时终止. 7.结束:竞赛结束前5分钟由发令裁判长提示 还有5分钟 ,规定时间到后,由发令裁判长发出 时间到 的口令.对于口令发出后尚未完成或继续制作、调试的选手,制作赛作无成绩处理. 8.评判:技术裁判根据参赛选手的电子制作(焊接)情况和各选手自行演示机器人的运转情况,判定选手的简易机器人是否合格,如判定不合格,现场说明判定依据.不合格选手在比赛结束前不得继续制作,可在加时时间继续完成. 9.签字:判定选手同意裁判评定,签字离开.不服评判的可在签名后填上 申诉 ,并按申诉程序办. 10.加时:对于判定不合格或者未完成的选手,在现场制作赛全部结束以后,统一有10分钟的加时时间,在加时时间内完成的选手可以参加定点行走赛.如在加时内仍未能完成,则失去参加定点行走赛的资格. 11.调试:在定点行走赛开始之前,所有选手统一有15分钟的调试时间,选手在指定场地有序进行调试行走. 12.准备:裁判宣布 行走调试时间到 口令后,统一收缴各选手的简易机器人,按序排列在跑道侧边,为行走赛作好准备. 13.行走:选手在指定比赛场地按序进行行走比赛,成绩当场公布.选手完成后签字离场.不服评判的可在签名后填上 申诉 ,并按申诉程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