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2-13 |
一、严格执行寒假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寒假开始时间为2月4日,2月24日教师报到,2月25日学生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
各校(园)要按要求执行好放假时间,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各校(园)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积极开展教师业务学习,提升从教能力.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当地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难点问题,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三、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各校(园)应根据所在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积极探索在社区和学校开设名师辅导站,坚持不强迫参加、不集体上课、不集中考试、不收取费用的原则,根据学生需求开展个别化学习辅导和答疑解难.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实验室等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和学习习惯.鼓励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自然、融入社会,丰富生活,陶冶情操.
四、规范布置假期作业 各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相关要求,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学习方式,切实控制好各科作业累加后的作业总量.提倡布置菜单式作业,让作业具备可选择性.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赢利为目的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五、进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z2017{2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徐教基z2017{71号),以崭新的姿态、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补课行为,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严禁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
六、切实强化假期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因玩烟花爆竹等引发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园)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校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