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2-14 |
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因投入资金较大且在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各单位可列入到2011年度重大隐患上报县卫生局办公室.请各单位将春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2011年2月18日前分别上报县卫生局业务股(五大卫生和医疗卫生安全工作)和办公室(消防、车辆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长安委发〔2011〕3号文件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安全 节日检查 转发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 长宁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4日印 长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长安委发〔2011〕3号 长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转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知》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宜市安委发〔201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过上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因投入资金较大且在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列入到2011年度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或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请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将春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2011年2月20日前,通过无纸化办公平台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晓平,联系
电话:4622623). 附件:《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生产 安全 节日检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长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13日印 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宜市安委发〔2011〕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级安全生产重点监督企业: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针对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从现在起至2011年2月18日,各区县,临港经济开发区,市级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开展自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在2011年2月18日前,要根据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的要求,以及市领导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的相关职能,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市领导汇报,邀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带队,对分管范围内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将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力争通过形式多样的自查和督查活动,推动各级和责任主体单位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