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2-16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开发区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二、绩效工资水平 开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调整到开发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30800元的水平.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控制线随指导线同步调整.
三、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开发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和调整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财政性资金定向或定额补助和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照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调整后的津贴补贴水平和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核定.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调整后的基础绩效工资标准见附件.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依据本单位制定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法,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离退休(退职)人员补贴
1、离休人员,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按照机关离休人员调整后"离休人员补贴"标准执行.
2、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后"退休(退职)人员补贴"标准见附件.
六、发放方式
1、调整后的基础绩效工资自2014年1月起执行.根据《关于调整开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次审批,对于2014年1月至2014年5月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增加部分,通过银行化一次性补发.自2014年6月起,按提高后津贴补贴标准逐月正常发放.
2、2013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退职)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补发增加的补贴;
2014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退职)人员,从离退休(退职)次月起补发增加的补贴.
七、资金来源 开发区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根据单位经费形式,由原渠道解决.
八、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列审核方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16日前将审核方案表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审核. 附件:《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工资和退休(退职)人员补贴标准表》 秦皇岛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开发区财政局 中共秦皇岛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秦皇岛开发区审计局 秦皇岛开发区监察局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调整 事业单位 绩效工资 标准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6日印发 附件: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工资和退休(退职)人员补贴标准表 职务层次 岗位等级 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工资标准 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退职人员补贴标准 专业 技术 人员 教授级 专技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