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2-16

6、购房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预售房的须提交经住房管理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次领款需同时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提交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税凭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政府资助资金来源:根据资助项目分配比例,分别由市财政和区财政两级分摊,我区单独设立的资助项目由区财政独立负担.

2、本实施细则所列资助不可重复享受,购房前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的需扣除相应补贴金额后划拨补助款.

3、企业单位及受资助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的,即取消该单位今后享受政府人才资助的资格并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享受我区资助的人才从资助之日起须在我区服务满五年,如需调离按实际比例返还不足五年部分资助金或停止划拨.

5、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7月9日起实施,之前购房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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