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2-17 |
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受山东捷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 客观、公正、科学、严谨 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 鼓励类 、 限制类 及 淘汰类,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也均未列入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2),项目代码2017-371581-41-03-034654.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利用符合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临清市金郝庄镇张伴屯村.根据《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5-2030),项目位于临清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本项目的建设与临清市总体规划不冲突.根据临清市金郝庄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该项目符合土地使用要求.相关文件见附件4.《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5-2030)见附图6.
3、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经调查,本项目周围400m范围内主要是废弃的皮棉加工企业,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436.2247米处的张伴屯村.本项目生产过程较为清洁,各项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从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目标、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选址在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是基本可行的. 项目所处环境简单,无环境制约因素,与周围环境相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出行方便.且地形平坦、土地平整、交通方便,配套设施具备,符合选址的要求.
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聊城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临清市生态红线规划区分别为: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其范围如下. ①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259省道两侧,王庄村、孙含庄村、孙庄村等;
②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市区,东北侧,14省道、258省道、322省道和315省道之间,紧邻315省道,面积为0.5km2;
③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先锋路街道、邢临高速公路以南,三干渠以东;
④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高邢高速公路(S14)和S315交叉口西北侧,京九线以东. 本项目位于临清市金郝庄镇张伴屯村,不位于聊城市省级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聊城市省级生态红线图见附图5. (2)环境质量底线 2017年临清市城区SO2年均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年平均浓度限值;
NO
2、PM10和PM2.5的年均浓度均出现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年平均浓度限值(SO2 60μg/m3,NO2 40μg/m3,PM10 70μg/m3,PM2.5 35μg/m3)要求,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PM10 1.60倍、PM2.5 1.22倍、NO2 0.17倍.经调查分析,NO2超标主要是因为汽车尾气排放,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