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2-22

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 第七位至第九位为乡、镇标识. 第十位至第十二位为学校顺序标识. 第十三位、第十四位为学校类别标识. 第十五位为学校办别标识. 第十六位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标识. 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校代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6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码,与教育事业统计中4位代码一致,学校不得自行编码.解释如下: 第

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 第

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 第

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 第七至位第十位为学校顺序码,与教育事业统计中4位代码一致. 3. 学校名称: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进行填报,与公章一致. 4. 学校类别:分类为 11-小学,12-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小学,17-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8-小学教学点,19-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

21-完全中学,22-高级中学,23-初级中学,24-一贯制学校,29-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

3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完全中学,32-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高级中学,33-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初级中学,34-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一贯制中学;

43-职业初中,48-普通中学附设职教班,49-其他单位(学校)举办的职教班;

53-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职业初中;

71-盲人学校,72-聋人学校,73-弱智学校,74-其他学校(指对两类以上残疾人进行教育的学校),78-小学附设特教班,79-初中附设特教班;

81-工读学校;

90-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91-中等技术学校,92-中等师范学校,9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94-职业高中学校,99-中等职业教育其他机构. 5. 学校办别:分类为 1-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2-社会力量办;

3-其他部门办;

9-其他 . 6. 学校所在地城乡类别:分类为 1-城市;

2-县城;

3-乡镇;

4-农村 . 7. 学校举办者代码:分类为 1-中央部门;

2-地方教育部门;

3-地方非教育部门;

4-民办 .注:中央部门按国家标准部门代码(三位)填报;

地方教育部门代码为 9+省码 ;

地方非教育部门代码为 8+省码 ;

民办的代码为

999 . 8. 建筑物编号:两位编码,以学校为单位按建筑物依次排序填报.如

01、

02、03……以此类推,不得重复,并注意在各表中的一致性. 9. 建筑物名称:指单体建筑物的习惯称谓,名称中应包含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XX楼,如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

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在名称中填加序列数字或其他区别称谓,如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

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

三、表脚中信息填报要求如下: 1. 填表人:填表人的中文姓名. 2. 填表日期:填写本表的日期.年填4位数字、月和日填2位数字,年月日间用 - 分开.如: 2009-07-08 . 3. 审核人:表格数据审核人的中文姓名. 4. 审核日期:审核本表的日期.年份4位数字、月和日填2位数字,年月日间用 - 分开.如: 2009-07-08 .

四、当资料缺失导致数据无法填写时,在表内填 无 .

五、多校区学校是指学校只有一个代码但拥有2个或2个以上不同地址的校园,不同于有独立学校代码的分校.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