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2-23 |
一、时间安排 2017年4月至9月.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及医药、化工生产企业.
三、重点内容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自治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逐项开展隐患自查,并重点对以下问题开展检查. 1.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检测情况.特别是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厂房、库房防雷接地设置,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防静电接地及跨接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通风冷却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情况.特别是挥发性有毒有害介质的生产厂房及仓库的气体检测报警与强制通风设施的联锁,露天布置的低闪点液体及液化气体存储设施冷却、降温设备及循环系统的运行情况. 3.设备管道防腐情况.特别是涉及高温高压工况及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及管道防腐情况,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牺牲阳极(阴极). 4.储存库房防潮防水情况.特别是遇水自燃或爆炸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和露天布置的电气及动力装置防潮、防水情况. 5.法兰垫片、阀门填料及密封件的渗漏老化情况,防止高温造成装置、管线跑、冒、滴、漏. 6.应急设备及物资的配备情况.企业应根据周边自然地理环境及自身涉及危险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情况,如防毒面具、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置,木楔、管箍等堵漏物品,喷淋水、有毒有害气体喷淋装置及吸收剂等吸收设备及物品,消防泡沫、冷却喷淋、稳压泵等消防灭火设施. 7.特殊作业执行情况.因检维修实施动火、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说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相关要求情况. 8.自动化控制系统维护及运行情况,特别是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物位)、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等设备设施及相应的安全联锁装置完好运行情况,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9.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在作业现场、休息室(包括待班宿舍)等场所是否配置并完善相应的防暑、降温、通风设施、装备情况. 10.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三违、三超"行为,化学品存储过程中易燃物品、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混存混放,物理、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物品混存混放情况. 11.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及压力表、安全阀、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等装置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事故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高度重视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及高温、高湿、大风等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本地区、本企业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防范与应急工作体系,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