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2-24 |
(二)分工 1.安全生产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及重点行业领城,要认真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要求,迅速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工业企业(含加油站)方面,由许云军副主任负责,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部门:企业服务局、城市管理局、滨江派出所(消防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滨江分局、各网格化科室;
(2)特种设备方面,由许云军副主任负责,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滨江分局,责任部门:安监局、企业服务局、城市管理局、国资办、泰鑫集团;
(3)建设工程(含油气输送管道、城市地下管网)方面,由张远洋副主任负责,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国土规划局、企业服务局,新城办、征迁科;
(4)道路交通方面,由张远洋副主任负责,牵头单位:滨江开发区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滨江开发区派出所、三山派出所;
(5)商贸服务(含餐饮业、住宿业)方面,由蒋立佳副主任负责,牵头单位:国资办,责任单位:泰鑫集团、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安监局、城市管理局、滨江派出所(消防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滨江分局. (6)消防(含民爆物品)方面,由吴克有委员负责,牵头单位:滨江派出所(消防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水务、教育、卫生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滨江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和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江宁滨江管委发【2018】53号文)和《滨江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江宁滨江管委发【2019】24号文)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迅速、深入开展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重点检查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各施工单位)始终把防范遏制各类事故摆在突出位置,结合贯彻落实《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江宁委办发【2019】8号)、《滨江开发区开展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江宁滨江工委发【2019】13号)、《滨江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江宁滨江管委发【2019】24号)、《滨江开发区零星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宁滨江管委发【2019】25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建筑施工方面.要强化对房屋建筑施工、出新改造现场、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检查项目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措施建立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以 防坍塌、防坠落 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整治,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超重机械、脚手架等高危作业,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对易受强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各单位要提前采取防护措施.严格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强化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
(二)道路交通方面.要加大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要加强路面、重要关口、重要时段的巡查管控,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