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3-02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215.8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6.88%,调整到2010年的182.92公顷和2020年的147.0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98%、81.01%.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210.7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7.68%,调整到2010年的176.28公顷和2020年的142.69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6.37%、97.07%.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分布在五龙头村、永寿坊村、去坊村、洛安村、上芦堡村等行政村.

(二)采矿用地 采矿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5.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32%,调整到2010年的5.01公顷和2020年4.04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74%、2.75%.采矿用地主要分布在苟家村、洛安村.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3.6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53%,调整到2010年的28.60公顷和2020年25.71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2.97%、14.17%.主要分布在坡边头村、洛安村、渠子村、等行政村.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8.9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60%,调整到2010年的8.93公顷和2020年的8.75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05%、4.82%.主要分布在六子村和潘家村.

第三节 其他土地 渠子乡其他土地从2005年1058.8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7.27%调整为2010年1051.40公顷和2020年的1051.18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7.14%,17.14%.

一、水域 2005年,水域用地67.2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35%,调整为2010年67.29公顷和2020年67.2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6.40%、6.40%.

二、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从2005年的991.57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3.65%调整为2010年984.11公顷和2020年983.93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93.60%、93.60%.

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原则,结合渠子乡土地资源实际情况,将全乡土地划分为六类土地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村庄建设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分布、面积 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40.0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8.37%.主要分布在高马山村、五龙头村、永寿坊村、渠子村、洛安村、坡边头村和去坊村等行政村.

(二)管制规则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2.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3.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4.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二、一般农地区

(一)分布、面积 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397.4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48%.主要分布在槐山村、栗家山村、永寿坊村等行政村.

(二)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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