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3-10 |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职研中心受理技工院校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技工院校学籍注册系统和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对技工院校报送的相关材料及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实际在校情况进行审核核实.其中:对中途辍学或因违纪退学等原因,在补贴核实时已办理退学手续或无特殊情况连续3周及以上未通过移动智能监管系统签到的,本学期不给予补贴.经核实无异议的,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确认,汇总技工院校申报情况,打印《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汇总表》,报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其中:市属技工院校由市职研中心核实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四)公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职研中心将享受生活费补贴的人员姓名、入学时间、注册技工院校、培训专业、生活费补贴金额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通过青岛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职研中心负责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技工院校.其中:市属技工院校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再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到技工院校.技工院校收到财政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申请补贴学生的学生补贴卡.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市职研中心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金来源 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的生活费补贴资金从市、区市两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市属技工院校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区属技工院校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按5:5的比例负担;
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属技工院校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按照 因素分配法 下达上级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时,将四市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的生活费补贴作为分配因素之一.
六、工作要求
(一)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政策,是壮大产业工人后备力量、减轻劳动预备制人员学业成本、提高新成长劳动力学习职业技能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技工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和教学质量,减少学生退学率,确保生活费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要统一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补贴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
(三)各技工院校要建立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公示制度,要将劳动预备制生活费补贴初审情况,在学校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要建立专门的劳动预备制生活费补贴申请、发放和补贴卡登记台账,要采取多种方式将劳动预备制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发放情况,告知受助人员的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