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3-14

2、投标人应结合取得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17]20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照《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辽住建[2016]49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税金. 注:a. 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已取消,投标人不得计取;

措施费: 执行标准: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辽住建[2016]49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全额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价款调整方式: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按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谈判有效期:90个日历日 谈判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额:2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以支票方式提交须额外提前两个工作日(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7年12月08日前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7503

1283 000

5894 (若是同行转账账户为0603

0128 3000 5894)请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注:

1、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2、本项目退还保证金采取支票或电汇形式.

3、如供应商原因保证金收据丢失,应按照本公司要求进行反开收据进行保证金退还.

4、财务

电话:0411-84347300-8019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发售谈判文件: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3套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4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

2、光盘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纸质版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3副,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并胶装装订成册.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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