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3-15 |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于2017年12 月15日下午16:30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慈溪支行? 银行帐号:39502001040010663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慈溪市委党校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
电话: 0574-63102364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永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孙塘南路4#(永敬商务楼205室) 联系人:岑云 联系
电话:0574-63899806 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 招标方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 投标供应商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义务.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系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5、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3)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分成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