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3-18 |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4年第31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利十路以南、宫家干渠以西、南张村以东.项目以醋酸、正丁醇等为原料,以浓硫酸催化剂,经酯化、精制年产醋酸丁酯10万吨,总投资27000.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0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305600066),选址符合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以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8〕260号)的要求.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已经依法查处.
二、项目整改和运营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供热依托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不得建设自备锅炉.酯化塔粗酯缓冲槽、精制缓冲槽和回收缓冲槽尾气送冷凝器处理,冷凝物料回用,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醋酸丁酯、乙酸、丁醇执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推荐方法计算值.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设备,所有储罐加设氮封,装卸车采取氮气吹扫,污水处理场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系统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滤塔处理,厂界醋酸丁酯、乙酸、丁醇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要求,控制浓度标准值为质量标准一次值的5倍.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酯化釜废水、回收工序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全部送自备污水站,经"中和+水解酸化+LIC厌氧反应器+好氧池"工艺预处理,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并满足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要求后,排入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化学危险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厂区内现有三口油井,地下配套注水管线一条、油气集输管线两条,你公司在征得油井主管单位同意后对管线进行加固保护或改道,避开装置区和储罐区.储罐区设防火堤、隔堤,配备防火、防爆自控系统和监测报警器,减小风险对油井的影响.项目东侧的宫家干渠为饮用水干渠,项目应将排污口设在厂区北侧,并设置不小于1720立方米的事故池,导排系统采用双动力,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