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3-20 |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承办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告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
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受理;
(2)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且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并由政务大厅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进程查询
1、查询电话号码:0536-6278668.
2、网络查询
网址:http://wfclzwfw.sd.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fclzwfw.sd.gov.cn;
(2)在查询一栏中找办理的相关事项. (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 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 准予关闭矿山批复.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受理 昌乐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行政许可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 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昌乐县国土资源局:0536-6222508.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0536-6271889. 网上投诉:http://wfclzwfw.sd.gov.cn,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箱: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昌乐县国土资源局窗口,邮编:262400.
(二)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 讼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昌乐县人民政府,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联系
电话:0536-6221473.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人民法院.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关闭矿山审批流程图 承办机构:昌乐县国土资源局审批服务科 服务
电话:0536-6278668 监督
电话:0536-622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