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3-28
2018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精神,经研究,对于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报考对象问题

(一)《岗位简介表》中 应届毕业生 是指2018年毕业的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凭2018年1月1日后取得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二)2018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限生源地或户籍.

(三)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

(四)除上述

(二)、

(三)外,其他均限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关于学历问题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双专科或双本科学历按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该专业要求的岗位.

(三)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具有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

1、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的证明材料).

(五)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等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等证明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

三、关于招聘岗位报考学历问题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以按大专、本科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且学历要求为 大专及以上 或 本科及以上 岗位,但限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四、关于工作经历问题

(一)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如:职位要求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两年.

(二)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三)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无劳动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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