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4-01 |
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和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依法严惩组织传销的骨干分子,巩固社会长治久安,促进平安无为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要严查以 招聘、介绍工作 为名义和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的 拉人头 式聚集型传销违法行为,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查处网络传销.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 微商 电商 多层分销 消费投资 爱心互助 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三)集中整治直销市场的违法问题.要积极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加强和规范我县直销行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着直销旗号,以股权激励、投资分红等形式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工作(5月1日至6月20日).由各镇、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组织实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对辖区内从事传销人员住所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从加强户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暂住人员名义,逐段逐幢逐户进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数,对没有正当理由租赁房屋的人员,要认真登记、查明原因.此项工作由各镇、社区(村)负责牵头,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等单位人员参加.
(二)对传销窝点或传销人员聚集区提前锁定证据.各镇、社区(村)要对重点路段及区域进行有效监控,要采取照像、录音、摄像等手段,收集证据,锁定头目,为抓头目、打团伙、端窝点打下基础.此项工作由县打传办、镇政府牵头,公安、市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对旅馆业常住人员进行核查登记.要对辖区内旅店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对长住人员要进行核查,无正当居住理由的,要查明情况;
对疑似传销人员的要进行锁定.此项工作由各镇、社区(村)统一安排,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21日至10月26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综治、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进行查处,抓捕传销头目,遣返传销人员,摧毁传销网络,有效遏制和基本清除传销活动.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及时对传销聚集场所停止供电、供水、供气.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27日至11月30日).及时收集、梳理本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法,对专项治理、无传销创建和宣传工作情况中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任务,提高对传销活动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