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4-04 |
电话:0754-858807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588070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十
四、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磋商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2019年5月10日附: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报名参与采购确认函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贵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已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采购公告获悉,并已下载知悉本项目采购文件,特发此函确认并报名参与.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报价/磋商,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否则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单位名称: 联系
电话: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代表): 联系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
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磋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磋商的授权书原件(若为长期授权,则提供长期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属于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