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4-04 |
(五)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精准帮扶机制,准确掌握家庭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按照领导关怀、责任到人、建立台账、资金扶持、求职指导、岗位推进等方面相结合的要求,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尽快实现就业,并且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关怀和服务接续工作,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确保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六)完善毕业生就业反馈机制.学院要以就业工作为切入点,促进"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联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就业状况统计发布反馈制度,加强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认真编制并按时向社会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做好就业情况反馈,加强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认真听取吸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建议,推动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凡是原则性问题,都要经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随意许诺或更改;
坚持毕业生就业工作"五公开一监督"的制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照章办事,杜绝不正之风.
(二)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者,纳入本年度就业方案给予派遣,同时学院给予本科毕业生就业奖励,按汕大医[200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学院的声誉,确保就业协议的履行.凡已经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原则上要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约.
(四)关于毕业生报到证签发、申请暂缓就业、档案管理等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严防就业信息失真.按照《2018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到就业签约"四不准",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初次就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9月1日.省教育厅将根据高校报送的就业数据经核查后公布初次就业率,对就业统计数据造假的高校将追究第
一、第二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五、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以及后续工作
(一)高度重视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化解潜在矛盾,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文明离校.在下达就业派遣计划之前,要求毕业生办妥一切离校手续.
(二)严肃学校纪律,对在就业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者,按违纪处分条例从严处理,直至取消派遣资格并向用人单位(局)通报.
(三)完善毕业生档案,在学生毕业离校二十天内按就业派遣计划要求,通过汕头市邮政机要局或EMS寄发毕业生档案.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实施意见由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在本意见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情形时,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附件:汕头大学医学院2018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汕头大学医学院2018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经学院讨论决定,成立汕头大学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茂怀 边军辉 副组长:李丽萍 成员:林大静 何萍 陈海滨 方燕君 李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