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4-07 |
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面试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弃权处理.
考生进入候考室之前,须把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之外的物品临时寄存到考点指定寄存处,面试之后凭对应寄存手环取回.
二、考生的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并在抽签顺序表上签名.抽签于面试日当天面试前在候考室封闭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场.
三、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人员联系、交谈,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不得携带包括空白纸和笔在内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后不能带走面试试题.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如面试题涉及介绍本人简历时,也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以抽签号替代),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题本上的问题或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处等候公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也不能返回候考室.确认分数后,考生即可离开考场.
七、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1.穿制式服装;
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场地;
3.考生面试后返回候考室;
4.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