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4-07 |
2015、《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15),科学引导和规范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撑. 3.新建建筑节能实现稳步推进 十二五 期间,新建民用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率100%,我市累计建成三步节能居住建筑1.68亿平方米,建成二步节能公共建筑6387万平方米,实现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每年下降4%,居住建筑供热能耗由2005年的26公斤标煤/平方米,已下降到2015年的15公斤标煤/平方米, 十二五 期间实现节约220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48万吨.印发了《天津市区县建筑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市、区(县)两级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模式. 4.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 充分发挥中新天津生态城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于家堡金融区、新梅江居住区、武清商务区、蓟县翠屏新城、静海团泊新城等不同产业为依托的规模化绿色建筑项目实施,开工建设10片区域绿色建筑项目,区域生态效应凸显.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机制,推进绿色建筑实施.到2015年底,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200万平方米,节约180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48万吨. 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积极抓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模式,采取与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相结合,将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纳入 三管一灶二提升 工程,改造后冬季室内供暖温度由未改造前低于18摄氏度提高到22-23摄氏度,节能保温效果明显. 十二五 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6725万平方米.二是创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2011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四个试点城市之一,积极组织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建立项目申报、方案编制、专家审查和专项验收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管理.截至2015年底,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顺利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十二五 期间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节约74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4万吨 . 6.可再生能源建筑创新应用 一是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我市滨海新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和大邱庄镇、河西务镇、芦台镇等 一区三县三镇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应用面积达到304万平方米.二是编制我市可再生能源应用 一张图 ,基于我市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绘制了天津市浅层地能、地热能、污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图,提供每一个地块建筑项目应用可再生能源种类和应用强度的数据,为我市可再生能源应用奠定了基础.三是规模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推动区域综合可再生能源站的建设,并将12层以下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的技术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截至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2206万平方米,实现节约86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4万吨. 7.供热计量改革进展顺利 一是严把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关,新建住宅项目严格按照供热计量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二是建立了供热计量配套政策管理体系.出台了涉及热价、收费、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供热计量政策,为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我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示范城市.到2015年底,全市按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1138万平方米,占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的30.43%,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年节能量达到7-11%. 8.民用建筑运行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一是大力推进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到2015年底,共完成全市16个区县,共计122个街镇,近63000栋民用建筑的基本信息普查.完成了2万栋建筑的能耗数据采集工作.所有数据统一纳入我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系统数据库.二是建成了天津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采集传输平台,已有办公建筑、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8类共296栋建筑能耗实现上传,并发布了《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技术标准》.三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的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进行定期检查. 9.创新推进民用建筑能效市场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发布了《天津市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