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4-08 |
(四)核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认定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其中,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
(五)公示及发证.经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广州人才工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并颁发相应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意向性工作合同)或聘书、聘任协议、创办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按有申报人数限制的认定标准申报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本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7.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工作证明(申领B证人员提供). 以上附件材料中的第3至第7项,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须附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六、受理窗口
(一)地址: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9―10号窗口),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
(二)办公时间: 上午:9:00时―11:30时(周一至周五). 下午:13:00时―17:00时(周一至周四),13:00时―16:30时(周五). 周
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联系方式
电话:
83517163、83567212,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七、有关说明
(一)《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分为A证和B证.对柔性引进人员、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颁发B证,证书载明其在我市单位服务(工作)或承担重大科研(工程建设)项目年限、每年服务(工作)时间,并以其证书所载年限作为管理期;
其余人员颁发A证,不设管理期.
(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
(三)2011年至2015年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期未满的需在高层次人才系统上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并更新本人相关信息、材料,重新登记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证书;
管理期已满的,可按照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相关要求申请认定.
(四)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如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所列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的,或发生《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中所列"应当撤销资格和荣誉称号"情形的,申报单位需在发生变动后一个月内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附件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申报人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一、封面
(一)申报单位 指用人单位.申报人属柔性引进的,由广州市属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非申报人工作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为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且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或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其余申报人一般由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