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4-10 |
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
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获得《房地产权证》或已进行网签的;
四是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二)统筹生: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原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包括:
1、具有花都区城区原非农业户籍,不符合 人户一致 条件的适龄儿童: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城区,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城区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城区非农业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如居住地属自有房产或祖辈房则需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示的不得迁入的材料. (5)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城区范围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具有花都区户籍(原城区非农户籍以外)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满一年(计算到当年3月31日)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的. 符合以上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第三类: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花都区教育局申请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可参考附件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佐证材料》. 第四类: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符合花都区重点企业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按照《2019年花都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类: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城区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城区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居住地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详情参见《花都区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