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4-11
主动公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文件 明府字〔2017〕27号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城镇2017年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现将《明城镇2017年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教育局反映,联系

电话:88837502.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明城镇2017年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7〕1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教育[2017]3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幼儿园的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17年我镇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依法招生,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全镇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和持续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进一步完善新市民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办法,着力解决小学大班额问题,确保我镇户籍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提高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二、招生学校、幼儿园

(一)初中:东洲中学

(二)小学:明城小学、崇步学校

(三)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盈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

三、招生办法

(一)七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017年秋季我镇七年级招生工作,由东洲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东洲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共400人.

1、招生对象:取得小学学籍的具有本镇户籍和符合入读条件的非本镇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佛府办[2012]36号和[2016]24号文件精神的非本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2、报名时间、办法(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本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5月13日到东洲中学报名. 第二阶段: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符合佛府办[2012]36号)的毕业生5月25日到东洲中学报名. 政策性借读生报读,当报名人数少于招收户籍生后剩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多于招收户籍生后剩余学位时需要通过抽签的办法来决定录取的名单. 带备资料:东洲中学的注册通知、《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学籍信息表》(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符合 [2016]24号文件精神的非本镇户籍应届毕业生):要求在5月10日―5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镇流管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报名.普通借读生须通过积分制入学申请,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入读.申请办法与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的申请办法相同. 带备资料:请到镇流管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咨询索取资料.

3、报名咨询:东洲中学89930684;

镇流管办:88836362.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具有明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明城工作和居住且符合入学政策的非明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即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2、招生学校、招生人数和学区划分:见附件1

3、报名办法: (1)明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2)符合入读政策的非明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方案》指定时间及地点报名(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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